5月31日,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通过《人民日报》公布了候选人事迹介绍,霍山县46岁的村民刘琼榜上有名。 刘琼是诸佛庵镇桃源河人,1989年,新婚不久,刘琼的丈夫徐自武因意外从高处摔下来,造成高位截瘫,颈椎以下全部失去知觉。当时怀孕3个月的刘琼毅然选择生下孩子,一边养育女儿,一边照顾瘫痪的丈夫,直至2010年10月徐自武病逝,22年如一日,不离不弃。刘琼的事迹于2008年首先在《霍山周刊》报道后,又先后被《皖西日报》、《安徽日报》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2010年她先后入选安徽省精神文明十佳、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