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进一步激发人们崇尚文明、践行文明的热情,培育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根据县文明委要求,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霍山县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征集活动以“美丽霍山 文明有我”为主题,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环境保护、移风易俗、诚信建设、文明家庭、文明礼仪、文明用语、文明祭扫、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等方面为主要内容,总结凝炼几条(条数不限,语言力求通俗易懂)文明行为规范,如:楼道里不堆放杂物;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车让人、人快行,行人要走斑马线;垃圾分类不乱扔,看到垃圾“弯弯腰”等,向县文明办投稿。
二、投稿方式
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群众将编写的文明行为规范,向县文明办投稿。
投稿邮箱:huoshanwmb@163.com ,投稿要标注作者、单位(或住址)、联系号码;
投稿时间:2018年8月15日—10月31日。
三、结果运用
县文明办对征集的作品进行整理归纳,编写“霍山县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初稿,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县文明委审定并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施行,作为广大城乡居民共同遵守的文明行为准则。为鼓励大家积极投稿,县文明办根据采用情况对投稿人进行随机抽奖,设纪念奖100名。
霍山县文明办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