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以来,霍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组将居民养犬作为整治重点,在宣传引导、执法管理、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求实效,多管齐下,狠抓落实,推动居民养犬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平台,通过设置宣传广告牌、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流动宣传车和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等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对养犬检疫、遛犬牵绳、禁养犬种等文明养犬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犬吠扰民等违规行为,在城区共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12处、宣传条幅102条、住宅小区文明养犬提示牌40个、整治公告800份、烈性犬名录宣传画(册)230份,出动流动宣传车2辆,印发《致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8万份。同时,整治组三个中队实行主副班备勤,24小时无缝对接,在人员密集区域、举报重点区域、住宅小区进行多次巡查、重点巡查,对流浪犬、无主犬、病疫犬、烈性犬加大收容力度,对大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执法管理,已依法收容犬只500余条,处理犬类举报38起,其中犬类伤人事件5起,曝光不文明养犬典型案例1起。城区流浪犬只伤人、犬吠扰民、散养犬只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坚持规范管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理顺养犬机制,制定出台《霍山县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办法》,明确县公安部门负责规范养犬区域内整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城管、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衡山镇以及所属社区、县经济开发区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犬只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解决养犬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实现城区养犬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健全养犬台账,衡山镇组织人员建立城区居民养犬登记台账,明确所属村、社区、居民小区,并实行周报制动态管理,做到台账及时更新。规范养犬流程,公开办理养犬业务流程,由养犬人携带犬只照片前往村居(或社区)开具养犬证明、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并前往具备检疫资质的宠物医院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办理检疫证,将检疫证复印件交村居(或社区)留档备案,已办理免疫证400多户。
下一步,整治组将在“巩固、提升、防反弹”上下功夫,在养犬信息摸排登记、宣传发动、犬只登记和免疫登记、流浪犬的收容管理等环节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犬类管理实效,并认真总结归档,在整治行动结束后,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日常持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