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经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公众代表对2021年上半年各单位、各乡镇推报的“霍山好人”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评议评选,共评选出“霍山好人”13名,志愿服务先进典型12例,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10日前向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反映。
联系电话:0564-5026503
中共霍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2021年9月6日
2021年上半年“霍山好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
一、2021年上半年“霍山好人”(13名)
敬业奉献类(5名):
潘声发(大化坪镇)、张志翠(县公安局)、赵大堤(漫水河镇)、王坤凌(县数据资源局)、杨仁明(县医院)
助人为乐类(4名):
张 涛(县市场监管局)、周遵来(衡山镇)、舒晓明(豆芽社)、李芳兰(衡山镇)
见义勇为类(2名):
李良三(但家庙镇)、桂再祥(黑石渡镇)
孝老爱亲类(2名):
俞秀芳(诸佛庵镇)、虞 霞(上土市镇)
二、2021年上半年“志愿服务典型”(12例)
优秀志愿服务典型个人(6例):
王冰玉(红蜡烛志愿服务队)、黄保朝(衡山镇)、龚本田(与儿街镇)、黄文静(太阳乡)、华炜(县中医院)、郭庆安(太平畈乡)
优秀志愿服务典型组织(3例):
“护苗”未检法治宣讲团(县检察院)、“蓝水滴”金融志愿服务队(霍山村镇银行)、清源志愿服务队(县住建局)
优秀志愿服务典型项目(2例):
“垃圾新生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佛子岭镇)、“微心愿”志愿服务项目(下符桥镇)
优秀志愿服务典型社区(1例):
衡山社区(衡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