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山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多措并举,构建点、线、面立体工作网,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用民政温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全县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政策宣传,对重点人群和服务对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书籍和宣传材料,全面细致的向家长和监护人宣传监护的法律责任,介绍父母陪伴和监护孩子成长的重要性,预防校园欺凌以及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积极为未成年人营造舒适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环境。
二是兜牢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底线,织密关爱儿童保护网。在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探视走访制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点走访孤儿和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乡镇重点探视走访辖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村居重点走访辖区留守儿童家庭,探视走访每年不少于两次。今年,建立了党员干部和留守儿童手牵手一对一帮扶制度,以便及时了解掌握每一位儿童基本信息、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心理健康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儿童正常生活学习,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全县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7人,按1150元/月标准,全年共发放救助资金178.71万元。
三是积极对暂时无人监护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救助。县民政局依法承担临时监护职责,对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救助,依托县儿童福利院为其提供安全的饮食、温馨的住所、良好的教育和心理辅导,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整合资源,落实关爱保护政策。多渠道开展“关爱”行动,生活上关照、情感上关怀,学习上关心,改善他们的生活、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补偿未成年人贫困亲情和家庭教育的缺失、情感空白。按时打卡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和孤残儿童生活和护理补贴。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政策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结合福彩助学、扶残助学等活动,对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实施重点救助,让他们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坚决打击虐待、遗弃等行为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救助流浪乞讨儿童,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护,摸准信息后及时护送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五是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儿童信息档案。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结合每季度开展的探视走访活动,做好走访对象、家庭及学习情况的记录,及时调整更新基本数据,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儿童信息、监护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思路,采取措施,织密工作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