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多种形式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小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办专题讲座。该校邀请佛子岭法庭的法官到学校为同学们举办了讲座,向全体学生介绍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标志及其意义。通过讲述典型消费侵权案例,阐述了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帮助学生树立维权意识,引领学生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召开主题班会。该校班主任老师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从日常生活中的学文具、零食等方面入手,指导学生辨别“三无”食品;认识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了解维权电话,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举报,并号召全体学生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重要意义讲给父母听。
此次活动,让该校学生明白了消费维权的重要性,提高了学生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消费维权观念和意识,有利于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储兆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