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霍山县法院通过“共享法庭”指导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及时化解了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促使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4月,罗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计生家庭保险。2023年1月,罗某的左上臂被毒虫咬伤,后身体不适于2月14日到安徽某医院就诊,住院5天,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随后,罗某向保险公司主张意外险赔偿,保险公司则称经医院诊断不能明确罗某是被何种毒虫咬伤,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险赔付规定,便拒绝赔偿。因双方就医疗费赔偿发生争议,罗某遂前往设立在衡山镇司法所的“共享法庭”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通过“共享法庭”连线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积极协调。法官还结合案件情况,在线进行法律问题分析,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保险公司与罗某达成一致意见,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霍山法院将继续用好共享法庭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功能,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杜亚男)